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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4-11-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323号)要求,经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下称“基础研究专项”)立项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础研究专项是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组成部分,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2.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30万元,分3个年度拨付。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3.基础研究专项的完成周期一般为3个年度,2025年度项目应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4.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称“云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计划任务书》(2024版),于2024年12月1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

  5.基础研究专项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计划任务书为主要考核依据,项目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后期经费资助。

  6.基础研究专项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在预算定额内,项目计划任务书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支出不设具体比例限制,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业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绩效支出以及其他与科研活动相关的合理支出。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项目承担学校自行开展财务审查。项目承担学校应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支出发放情况等事项,接受内部监督。项目实施期满后,按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开展综合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云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附件: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立项名单

  2024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11-29/3092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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