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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解读

时间:2024-05-2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18年以来相继出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粤府令第259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等政策文件,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职责权限、审计程序、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和经济责任审计等作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具体要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为更好适应新时代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我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广东省教育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2016版)进行重新修订。

  二、制定意义

  本次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我省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推动内部审计工作专业化和制度化,有利于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体现新时代教育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对夯实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根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切实发挥好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等具有积极意义。

  三、《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粤教审〔2024〕3号)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

  《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粤教审〔2024〕3号)以《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2016年版)为基础,按照《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广东省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粤府〔2018〕47号)、《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粤府令259号)、《第32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建设项目审计》等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分五章二十六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范围和重点内容、第三章审计程序、第四章责任追究和审计结果运用、第五章附则。

  (二)主要特点

  1.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认识。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各项技术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更好地监督建设工程,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范围和重点;2.强调独立性。聚焦主责主业,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和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保障了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3.更具指导性。明确了建设项目各阶段、全过程的审计内容、范围、程序以及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材料的具体要求,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规范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4.增强了可操作性。列举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违反财经法纪和损害本单位利益的情形,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zcjd/content/post_4431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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